近20年来,香港特区吸烟率持续下降,目前已降至11.1%,达世界最低之列,现正在向无烟城市目标迈进。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卫生署控烟办公室在近日召开的第五届两岸四地烟害防制交流研讨会上报告说,香港成功控烟的经验之一,是政府设有专职控烟督察执法队伍,并由香港警务处予以协助,依法实施控烟行动。
据介绍,《吸烟(公众卫生)条例》为香港主要的控烟法规,自1982年开始实施后历经多次修订,最近一次的修订时间为2006年10月。据此,从2007年1月1日起,香港法定禁烟区扩大至所有室内工作间和公众地方,及部分室外公众地方;此外,此次条例修订还赋予由卫生福利及食品局(现为食物及卫生局)局长授权卫生署控烟办公室的控烟督察采取执法行动的权力。该控烟办成立于2001年,主要职能为健康教育及推广、监察遵法情况和提供戒烟服务。2007年以来,该控烟办控烟督察执法队伍已从30多人增加到99人,并由香港警务处为其提供执法技巧训练,同时,警务人员借调卫生署,协助控烟督察依法采取执法行动。该控烟办设有24小时电话热线、控烟办网页联系表格、传真等多种通道,方便市民举报。控烟督察会依据举报突击巡查,也会经常突击巡查吸烟黑点,并在执法同时教育场所管理人员及推广戒烟服务。
为提高执法效率并加大处罚力度,从2009年9月开始,香港卫生署引入定额罚款制度,对每例违规吸烟者罚款港币1500元。2010年,控烟办共处理了约17000宗有关违规吸烟的投诉,进行了23000多次禁烟区巡查,并发出近8000张定额罚款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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