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者告医院侵犯个人隐私 该案为东莞首例因医院泄露乙肝病毒携带者个人隐私而被起诉案件
虎门中医院因违规为沙田镇丽海纺织印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海公司”)提供求职者入职体检、泄露个人隐私,从而成为被告。昨天,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正式受理原告张志(化名)诉虎门中医院隐私侵权案。
据悉,该案是东莞首例因医院泄露乙肝病毒携带者个人隐私而被起诉的案件。
被偷查乙肝工作泡汤
5月6日,顺利通过丽海公司笔试、面试的张志参加了公司的入职体检,体检由虎门中医院负责。
当天下午,张志从公司保安手中领取了自己的体检报告单。“看到报告单,我心想这下完了,公司肯定不会录用我了。”张志说。因为《东莞虎门中医院检验报告单》上赫然写着“检验项目:乙肝两对半”,张志的检查结果是乙肝大三阳。
张志说:“体检前我就问过医院负责体检的工作人员抽血是检查什么,工作人员没回答,更没说过要查乙肝。”
随后,公司保安就告知张志,由于其体检不合格,公司不能录用他。心有不甘的张志于5月9日打电话向丽海公司人事部门询问自己未被录用的原因,得到的答复是“乙肝检测不合格”。
“公司怎么会知道我的体检结果?这结果不是应该由医院直接交给我本人吗?医院怎么能把我的检查结果交给丽海公司?”张志不解,“而且乙肝病毒携带属于个人隐私,国家三令五申保护乙肝病毒携带者的隐私权,入职体检也不得查乙肝,医院怎么能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偷检,而且还把体检结果告知用人单位。”
公司、医院均已受到处罚
张志在以往的求职中也曾因是乙肝病毒携带者而被拒,这次他决定不再沉默。
他通过网络找到了一家致力于反歧视工作的公益机构,在其协助下,5月12日,张志向市劳动局举报“丽海公司歧视乙肝病毒携带者”。9月初,市劳动局对丽海公司进行了处罚。“我也向市卫生局投诉了医院违规查乙肝,卫生局也已经对医院进行了处罚。”张志说。
再将医院、公司告上法庭
随后,张志以“侵犯个人隐私”将虎门中医院告上法庭。昨天,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该案。
“不管能否打赢官司,我都要试一试。”张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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