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业内人士据此认定,大型普药生产企业会是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最大受益者。
“中国是药品生产大国,但绝大多数药品是仿制药。问题是,作为一个药品消费大国,不管是从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角度,还是从发展经济的角度,我们都需要培育一个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制药产业,而制药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只能是创新能力,也就是新药研发能力。”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朱恒鹏对《瞭望》新闻周刊说。
自1985年以来,国际承认的中国原创药品只有青蒿素、丁苯肽、双环醇等为数不多的几个。由于药品定价、招标采购等多方面配套政策不完善,少数企业的创新行为往往不能给企业争取到骄人业绩。
据时任费森尤斯·卡比(中国)公司政务总监的陈哲峰2007年在媒体上说,2002年,石药集团的原创药丁苯肽软胶囊上市。该药耗资近3.5亿元,是世界上第一个专门治疗缺血性脑卒中的药物。然而,由于难以进入医院主渠道,巨额投资难以收回,还面临产品专利不断荒废的窘境,后续新药研发和创新项目难以展开。
“与国际上新药上市后在专利期内每年为企业创造数亿甚至数十亿美元的销售额相比,中国目前还没有通过创新药品成功获取收益的先例。”陈哲峰说。
针对基本药物制度对普药企业的“利好”信息,宋瑞霖表示,基本药物制度绝不应该是产业界的“指挥棒”,企业不要以为有了基本药物制度,生产的普药有政府“埋单”,整个产业就只需要围着这个转,不需要创新了。恰恰相反,企业必须加大创新力度,注重产品水平的提高。否则,医药产业就不可能做到可持续发展。
如何控制费用
“基本药物制度的初衷是为了解决贫困国家的药品短缺问题,发达国家并没有引入基本药物制度这个提法。而中国也早已告别了缺医少药的情况,我认为,现在谈基本药物制度,更应该关注如何控制医药费用快速上升的趋势。”朱恒鹏说。
他介绍道,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国力较强,福利较好,医疗保障体系比较健全,因此,绝大多数上市药品都能够报销,自然无所谓“基本”和“非基本”药物的区分。
“但是,在各国医药费用都不断上涨的背景下,发达国家自20世纪70年代起就不断研究采取各种药品开支的控制措施。”
据4月初公布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相关表述,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也意在降低药品价格。
学界对基本药物制度能否实现控制医药费用的目标,却说法不一。有观点认为,若公立医院“以药补医”的机制不变,医疗机构势必倾向于多开药、开贵药,冷落这些基本药物,药品费用畸高的现状难以改变。
朱恒鹏认为,基本药物制度跟控制医药费用增长的关系并不是很密切,如何扭转“以药补医”的机制、实施更为先进的医保支付方式等,才是控制医药费用迅速攀升的上佳对策。
他说,根据国家允许医院以15%的药品进销差价弥补亏空的政策,显然,批发价越高的药品,医院能够获得的批零加价收益越大。比如,批发价格10元的药品,医院的加价收入为1.5元,而批发价格100元的药品,医院的加价收益可以达到15元。此外,公费医疗和城镇职工医保等方面存在机制缺陷,比如采取按服务量付费的保险支付方式等,就是药价虚高的重要原因,也妨碍了有效控制医疗费用。
合理用药的体制障碍
“落实基本药物制度的核心是使用环节,即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能不能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宋瑞霖说,“这涉及公立医院改革,而这是医改中最难的部分。”
棘手的是,假如配套政策不到位,医药不分等体制性、机制性障碍不破除,药品即便能够挤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也可能面临医务人员“应选而不去选”的尴尬。
从补偿机制看,医疗机构收入的主要来源是财政拨款、医疗服务收入和药品差价收入三项。在财政拨款和医疗服务支出远远难以维持医疗机构运营的背景下,“不解决医疗机构的补偿机制问题,就算规定各级医院的使用比例,医院也不一定会使用基本药物。医院不使用,厂家自然不生产,基本药物只好玩失踪。”朱恒鹏说。
基本药物的定价政策,同样是“机制性痼疾”。朱恒鹏认为:“政府定价永远是定不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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